房屋维修工程可分为小修工程、中修工程、大修工程、翻修工程及综合维修工程。
1.小修工程
小修工程亦称零星工程或养护工程,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确保房屋正常使用,保持房屋原来的完损等级而对房屋使用中的正常的小损小坏进行及时修复的预防性养护工程。这种工程用工少、费用少,综合平均费用占房屋现时总造价的1%以下,并具有很强的服务性,要求经常持续地进行。小修工程的主要特点是项目简单、零星分散、量大面广、时间紧迫。经常地进行房屋的养护工程,可以维护房屋使用功能,既保证用户正常使用,又能使发生的损坏及时得到修复,不致扩大造成较大的损失,对于一些由于天气突变或隐蔽的物理化学作用而导致的猝发性损坏,不必等到大修周期到来就可以及时处理。同时,经常检查房屋完好状况,从日常养护人手,可以防止事故发生,延长大修周期,并为大、中修提供查勘施工的可靠材料。
小修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维修内容:
(1)屋面筑漏(补漏)、修补屋面、泛水、屋脊等。
(2)钢、木门窗的整修、拆五金、配玻璃、换纱窗、油漆等。
(3)修补楼地面面层,抽换个别棱木等。
(4)修补内外墙抹灰、窗台、腰线等。
(5)拆砌挖补局部墙体、个别拱圈,拆换个别过梁等。
(6)抽换个别檩条,接换个别木梁、管道、木栓,修补木楼梯等。
(7)水卫电、暖气等设备的故障排除及零部件的修换等。
(8)下水管道的疏通,修补阴沟、散水、落水管等。
(9)房屋检查发现的危险构件的临时加固、维修等。物业管理企业日常服务的房屋修补养护工程通过房屋维修管理人员的走访查房和业主(住户)的随时报修这两个渠道来收集取得的。
编制小修工程计划。通过走访和接待报修等方式收集到的小修工程服务项目后,应分轻重缓急和劳动力情况,作出维修安排。对室内照明、给水排污等部位发生的故障及房屋险情等影响正常使用的维修,应及时安排组织人力抢修。对暂不影响正常使用的小修项目均由管理人员统一收集,编制养护计划表、尽早逐一落实实施。
落实小修工程任务。管理人员根据急修项目和小修养护计划,开列小修养护单。房屋小修养护工凭单领取标料,并根据小修养护单的工程地点、项目内容进行小修工程施工。对施工中发现的房屋险情可先行处理,然后再由开列小修养护单的管理人员变更或追加工程项目手续。
监督检查小修养护工程。在小修养护工程施工中,管理员应每天到小修工程现场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监督检查当天小修工程完成情况。
2.中修工程
中修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一些维修内容:
(1)少量结构构件形成危险点的房屋维修。
‘(2)一般损坏房屋的维修,如整幢房屋的门窗整修,楼地面、楼梯的维修,抹灰修补,油漆保养,房屋管线的维修和零配件的更换等。
(3)整幢房屋的公用生活设备的局部更换、改善或改装、新装工程以及单项目的维修,如下水道重做、整幢房屋门窗的油漆、整幢房屋围墙的拆砌等等。
3.大修工程.
大修工程一般包括:
(1)修复严重损坏的房屋主体结构的维修工程。
(2)对整幢房屋的公用生活设备进行管线更换、改善或新装的工程。
(3)对房屋进行局部改建的工程0
(4)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专项抗震加固的工程。
4.翻修工程
翻修工程是指原来的房屋需要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或利用少数主体构件在原地或移动后进行更新改造的工程。这类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的特点。由于翻修工程可尽量利用原房屋构件和旧料,因此其费用应低于该房屋同类结构的新建造价0一般翻修后的房屋必须达到完好房屋的标准。
翻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下列房屋的维修:
(1)房屋主体结构全部或大部分损坏,有倒塌危险。
(2)因自然灾害破坏不能再使用的房屋。
(3)地处陡峭易滑坡地区的房屋或地势低洼长期积水无法排出地区的房屋。
(4)主体结构、围护结构简陋无修缮价值的房屋。
(5)国家基本建设规划范围内需要拆迁恢复的房屋。
5.综合维修工程
综合维修工程,也就是大修、中修、小修一次性应修尽修(全项目修理工程)工程。这类维修工程应根据各地情况、条件,考虑一些特殊要求,如抗震、防灾、防风、防火等,在维修中一并解决。综合维修工程的费用应是该片房屋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0%以上,其竣工面积和数量在统计时可不单独列出,而计入大修工程项目中。经过综合维修后的房屋应达到基本完好或完好房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