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有关法规,为加强物业辖区管理,保证物业的完好和安全,保持物业辖区的整洁美观,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一般物业管理企业均对装修制定如下规定。
(1)报批程序
①业主应提前5天向物业辖区管理处申报。
②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
③经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施工。
④装修施工队应到管理处签订《装修工程队治安责任书》及《装修施工保证书》。
(2)装修管理要求
①不得拆改原房屋的墙、柱、梁、楼板等主体结构部件。
②不得凿穿地面和房顶的水泥层。
③不得封闭前阳台,不得改动外门窗,保持房屋外观的美观、统一。
④装修垃圾必须及时清运,倾倒到指定的地点。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天台等公共场所抛撒堆放。
⑤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管道内或将生活污水由雨水管道排出。
⑥按照管理处的要求,空调器安装在指定的位置,以保持外观统一、协调。空调整出水必须接回阳台内或室内。
⑦装修施工应安排在上午7:00—12:00,下午14:00—20:00时间内进行,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⑧高层住户装修不得使用载人电梯装运建材、木料、工具等物品。
⑨需封闭后阳台的,须申报管理处同意方能施工。
⑩施工队人员应到管理处办理临时出入证,将临时出入证佩戴在胸前,并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
⑩未经管理处同意,不得随意改动水、电管线走向。
⑩底层住户装修,不得在前阳台违章搭建。
⑩临平台的阳台、窗户不能改装门。